浅谈教育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的作用

浅谈教育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的作用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涉及社会方方面面,不仅是各级党委、政府、司法部门和公安机关应该管,同时也是教育部门、每个家庭和社会各行各业都应当共同承担的法定义务和社会责任。特别是教育部门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更有其特殊的职能和作用。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点固然是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而滋生各种刑事犯罪的土壤则是社会上的各种不安定因素,因此,要想从根本上,源头上对社会治安状况进行有效地综合治理,就必须从治防结合、以防为主入手,做到标本兼治。

多年来我们北林区教育党委在配合各级党政机关、公安司法部门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过程中,我们从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摸索总结出教育部门所具有的不可替代的自身优势和重要作用,特别是在以预防为主方面,更为突出。

一、

充分发挥育人功能,突出预防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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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林区中小学现有学生21787名,这些人的思想道德素质如何不但关系到本人的健康成长,他们还可以成为一支数量庞大的义务宣传队,向家庭和社会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宣传工作。

去年我们在学习、宣传、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工作中,通过开展“十个一”的系列教育活动,他们把在校的学习收获带回家庭,向父母系统地宣传了“两法”,通过参加社区街道活动,又宣传了社会。

去年我们配合揭批邪教“法轮功”,把区关工委编写的“不让‘法轮功’进家门”的宣讲材料,讲发给每个学生,他们不但自己学,受到教育,还带回家庭,向家庭成员宣传,都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益。今年以来,我们在学习、宣传、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工作中,通过开展“编、讲、看、赛、评、读”等系列活动,学生将区老干部讲师团编印的“道德四字歌”、“学习纲要”千字文等材料,带回家庭和社区,广泛向社会做到宣传,四月份我们在第六中学召开了北林区教育系统学习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现场会,总结推广了他们同家庭、社会共同学习贯彻《纲要》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