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

为努力提高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理论素质和领导能力,切实保障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规范化、常态化,特制定本学习制度。

一、学习组织制度

局党组中心组主要由局领导班子成员组成。党组书记任中心组组长,全面负责党组中心组学习。局党组中心组成员名单及学习秘书配备情况报吴忠市委宣传部备案,党组中心组成员发生变化的,应及时按规定上报备案。

二、中心发言人制度

党组中心组专题学习实行中心发言人制度。每次集中学习,提前确立讨论专题和中心发言人,集中学习时中心发言人作重点发言,其他人补充发言。

三、个人自学制度

党组中心组应根据形势和任务的需要,对领导干部个人自学提出明确要求,作出具体规定。党组中心组成员要正确处理工学矛盾,把个人自学作为学习的基础,制定切实可行的自学计划,认真学习指定书目,做好学习笔记,撰写学习体会,努力做勤于学习、善于学习的模范。

四、专题调研制度

党组中心组要把理论学习与专题调研结合起来,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扎实调查和研究问题,为提高学习质量、促进学习奠定坚实基础。调查研究要经常化、制度化,贯彻于党组中心组学习的全过程。党组中心组成员每年至少撰写2篇调研报告或理论文章。

五、带头讲学制度

党组书记和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讲学,给党员、干部及群众作报告、上党课,讲清楚党的执政方略和重大举措。党组中心组成员为分管科室的干部群众作专题学习辅导或上党课,一年至少1次。

六、年终述学制度

要把领导干部述学与述职、述廉及班子民主生活会结合起来,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党组中心组成员必须在年终述职、述廉和召开班子民主生活会的同时,对一年来的学习情况、学习成果和用理论指导实践工作的情况进行总结汇报,并对学习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检查剖析。

七、通报制度

党组中心组要及时向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通报党组中心组学习情况和成果,带动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的学习。

八、考核管理制度

局办公室应配合上级相关部门,重点督促考核党组中心组组长履行职责情况,党组领导班子学习理论、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及运用理论指导实践、完善决策、推进邮政行业监管工作的情况;严格执行中心组成员学习考勤规定,确保中心组成员参学率为100%。

九、档案管理制度

党组中心组要按年度建立学习档案,学习档案包括。学习计划、学习材料、学习记录、学习考勤等。学习档案要规范、准确、完整,能够反映党组中心组学习概况。

十、学习保障制度

党组书记作为党组中心组组长,是党组中心组学习的第一责任人,负责主持研究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审定阶段性学习安排,确定学习主题和研讨专题,提出学习要求,主持集体学习研讨,指导和检查中心组成员的学习等。

第二篇: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

第一条指导思想

为构建学习型组织,打造学习型企业,提高党组中心组成员的理论知识水平和综合分析判断能力,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习内容

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重要会议精神以及重要报刊文章;重大时政、重大改革方案、政策措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哲学理论及管理、法律、金融知识;国家局(总公司)、省局(公司)、市委市政府有关政策和文件精神。

第三条学习组织及形式

(一)人员构成通常为班子成员、副调研员,各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机关各部门负责人,必要时扩大至全市系统副科级以上干部(含助理督导员)及相关人员

(二)党组书记担任党组中心组学习组长,副组长由党组其他成员担任。由组长主持学习,若组长因公外出,可委托副组长主持,副组长应协助组长做好学习的组织协调工作。

(三)坚持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集中学习原则上每三个月一次。自学由个人结合实际自行安排。

(四)中心组学习实行签到制度,一般不得缺席,因公外出或其他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要提前向组长或副组长履行请假手续,并采取自学等形式进行补课

第四条学习要求

(一)根据社会经济生活中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以及干部职工普遍关心的问题,有针对性地选学、思考、研究有关理论著作和文章

(二)提高理论水平,强化党性观念、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增强政治敏感性和政治鉴别力,提高运用马克思主义理论和辩证唯物主义方法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与会同志要认真做笔记,结合学习专题和工作实际,每年撰写1-2篇学习体会或调研报告

第五条检查考核

(一)调阅学习笔记。每年至少集中调阅一次,由组长和副组长审阅,并供上级党组织检查。

(二)通报学习情况。年终将学习情况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接受监督,总结提高。

(三)交流学习心得。可以采取座谈讨论的形式交流学习心得,也可印发个人的学习体会或调研报告,相互学习。

第六条其他事项

相关组织部门负责安排集中学习的地点、通知、签到、记录、档案及新闻宣传报道等会务工作,并负责起草学习计划、提供学习参考资料、做好学习提示、邀请专家辅导、通报学习成果等工作。

党组民主生活会制度

第一条指导思想

为改进和规范党组民主生活会的内容和程序,明确目的要求和工作环节,严格执行各项规定和要求,提高党组民主生活会质量,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时间安排

党组民主生活会每年召开一次。召开民主生活会应提前15天向上级纪委和组织部门书面报告,以便上级党组织派员参加。

第三条会前准备

(一)确定主题。会前党组主要负责人要主动听取上级党组织的意见,并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对一年来的思想和工作情况进行回顾和总结,在此基础上确定民主生活会的主题。如上级党组织对民主生活会的内容有统一要求,党组要按照要求,结合实际确定重点解决的问题。

(二)组织学习。针对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上级要求,组织学习有关材料。个人自学时间一般安排2至3天左右,其中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1天。

(三)征求意见。会前党组要根据会议主题,在一定范围内征求群众意见。相关部门要将群众意见整理成书面材料,如实上报反馈。

(四)撰写提纲。领导班子成员都要根据民主生活会的主题和群众所提意见,认真准备发言提纲。

(五)谈心交流。党组主要负责人要同领导班子成员分别谈心,对一年来的思想、工作情况作出适当评价,肯定成绩,同时着重指出存在问题;涉及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的一些问题,要做好思想沟通工作。

第四条会议要求

(一)党组书记带头学习,带头进行自我检查和剖析,带头开展批评,带动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开好民主生活会

(二)围绕主题,对照检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着重检查在党纪党风方面和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剖析思想根源;对领导班子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整改建议。不能出席会议的同志,其发言提纲可由有关同志在会上宣读,会后及时向本人转达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批评意见。

(三)会后要及时将民主生活会情况、群众意见、整改措施一并向省局纪检组、人事处和市纪委、市委组织部报告,并附民主生活会原始记录复印件

(四)按有关规定,党组召开民主生活会时,不是班子成员的机关党委专职干部和纪检组负责人应列席会议

第三篇: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改进领导干部的学习,为领导班子不断提高决策领导水平和增加知识积累,特制定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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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保证学习时间、内容、人员的落实。中心组每年集中学习的专题不少于12次。要积极开展自学,自觉完成年度学习任务。个人要有专用学习笔记本,用于撰写学习体会、发言提纲、读书心得等。个人要认真撰写学习体会文章,全年不少于2篇。要利用多种途径开展学习经验交流,提升学习效果。

(二)端正学风,注重理论联系实际。要把学习同增强党性修养,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结合起来。把学习同工作实际结合起来,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扎实开展调查研究。每人每年调研选题不得少于1个,调研时间不得少于1个月,形成有份量的调研报告1篇以上。

(三)要建立并实行学习考勤、通报、考核、报告和档案等制度。中心组成员要自觉参加集中学习研讨,没有特殊情况不得请假。因故不能参加集中学习研讨的,要向组长请假,并做出补课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