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机关工委关于巡察整改阶段情况的通报
一、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担当,不折不扣抓好巡察整改
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坚持把落实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强化政治责任担当,结合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整改自觉。巡察反馈会后,工委迅速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教育引导工委党员干部坚持以整改不落实,就是对党不忠诚的高度认识巡察整改工作,切实增强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工委坚决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第一时间成立了由常务副书记任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推动巡察整改工作。工委主要领导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先后9次主持召开领导小组专题会议,讨论整改方案,研究推进措施。其他班子成员和各部室根据职责分工,按照任务清单、时间表,逐一抓好具体问题的整改落实,确保整改工作不留盲区。
(三)坚持问题导向,细化整改措施。认真对照市委巡察反馈问题,制定《关于落实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和《落实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分工列表》及整改进度表,细化整改问题清单,逐一明确整改责任领导、责任部室、责任人和完成时限,确保整改任务到人、责任到岗、措施到位。
(四)注重以上率下,强化整改合力。工委于9月9日召开巡察专题民主生活会,围绕巡察反馈问题,认真开展对照检查、深刻剖析问题根源。工委委员会会议多次听取巡察整改进展情况汇报,有关责任人认真对照清单,认领问题,做到立行立改,真改实改,既立足当前,抓好问题整改,又着眼长效,健全制度机制,确保问题改彻底、改到位。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关于对市直机关党建工作统筹谋划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省委、市委机关党的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修订完善工委委员会会议议事规则,突出工委委员会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作用,强化工委对机关党建整体、宏观问题进行统筹谋划的职能。2020年共召开工委委员会会议x次,其中研究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谋划2020年度机关党建工作、部署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有关问题整改等方向性、全局性工作x次,占x%。
2.关于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够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加强工委委员会会议议题管理,制定工委委员会会议议题清单,按照《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及其他党内有关规定,将应当提交工委委员会会议讨论和决定的重大问题进行明确细化,列出具体清单x类x项,并根据需要进行动态调整,避免应当提交工委委员会会议讨论研究的事项而未提交。
3.关于聚焦主责主业意识不够强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一是抓好党建主业。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在围绕中心、建设队伍、服务群众中下功夫,进一步找准定位、有效作为。如,2019年,开展了服务‘x’战略,优化营商环境主题实践活动、制定了《市直机关基层党建工作考核评价办法(试行)》、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进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党组织与社区党组织共驻共建的通知》等。二是加强党建创新。实施机关党建创新书记项目,面向全市机关开展机关体制机制创新优秀案例征集评选活动,推动基层积极探索创新。三是聚焦党建主题。对工委举办的各类文体活动进行精简,在2018年、2019年市直机关党建工作要点中已大幅减少了各类文体活动的开展,凡与工委职能和党建关联度不高的各类活动已不再举办。制定工委会议活动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会议活动管理与审批。今后工委以搭平台、指方向、造氛围为主,凡以工委名义开展的活动,必须聚焦党建主题,在活动形式、内容和参加对象上要体现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
4.关于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省委《实施办法》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针对对所属机关党组织书记任职条件把关不严的问题,已将在巡察时仍由非党组成员兼任的3个单位党组织书记调整为由党组成员兼任。制定市直机关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审批管理规定,进一步明确审批范围、条件和程序,坚持三个不批原则,机关党委(党总支、党支部)书记人选不是党组成员的坚决不批,新任的机关党委、机关纪委负责人年龄不能任满一届的以及连续任职超过两届的一般不批,坚决把好机关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审批关。
5.关于贯彻《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经对工委管理党费进行核实,党费账户资金结余过多的主要原因是办理回拨党费不及时,以及留成补交党费结余。一是及时办理党费回拨。从2017年起,工委加大了党费回拨办理力度,至2019年12月共办理回拨党费x笔x万元,历年结余应回拨而未回拨的党费已回拨到位。今后将简化党费回拨办理手续,由依申请回拨改为统一办理回拨,每年4月底前梳理上年度可回拨党费数额,并及时办理回拨手续。二是制定补交党费使用计划。按照补交党费使用范围,对2018年底工委留成补交党费结余制定使用计划,目前已完成这笔补交党费使用。三是加强党费支出预算管理。按照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加强对党费使用的统筹安排,提高党费资金使用率和用于党员教育培训的比例。2019年,通过举办党务干部培训班、订购党员徽章、征订和印制党员学习教育资料等方式,进一步加大了党费用于党员教育培训的力度。
6.关于贯彻市委‘x’发展战略研究部署不够及时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2019年,工委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xx届全国人大xx次会议x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xx乡亲们的回信重要精神,围绕市委市政府全面实施x发展战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等工作部署,认真研究提出了具体贯彻措施。如,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参加x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全面实施x发展战略,组织开展了服务‘x’战略,优化营商环境主题实践活动、开展了全市机关体制机制创新优秀案例评选活动;围绕学习贯彻市委x届x次全会精神,部署开展了以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为主题的解放思想大学习大讨论;围绕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文件精神,组织开展了马上就办担当作为改革创新等三个十佳典型评选;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城市基层党建工作部署,联合市委组织部制定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进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党组织与社区党组织共驻共建的通知》;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回信重要精神和市委x届x次全会部署,组织开展结对共建助力乡村振兴活动等,在服务发展上展现了新作为。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7.关于对意识形态领域工作重视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对意识形态工作有关文件精神进行再学习,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提高责任感和使命感。成立工委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实施意见,2019年工委委员会会议先后2次研究听取意识形态工作。坚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纳入学习计划,加强学习研究,已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工委中心组2018、2019年度学习计划,2018年以来工委中心组先后x次传达学习上级关于意识形态有关精神和要求。坚持把意识形态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纳入年度机关党建工作要点,已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到2018、2019年市直机关党建工作要点,推动市直单位把意识形态工作与机关党建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8.关于部分党工委班子成员未把抓意识形态工作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报告的重要内容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针对问题,工委高度重视,立即对2017年度、2018年度民主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材料未体现意识形态内容的4位处级干部进行批评教育,督促引以为戒、立行立改。在9月9日召开的工委巡察专题民主生活会上,相关人员就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进行了对照检查。同时,制定工委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具体程序办法,进一步明确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7个方面的基本内容。今后将加强对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个人发言提纲审阅把关。
9.关于公共领域宣传阵地管理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加强x机关党建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建设管理,指定x位同志专门负责。针对x机关党建微信公众号未更新发布信息问题,优化设置微信公众号栏目,2019年9月以来已转载、发布信息x条。针对门户网站发布信息时效性不强问题,制定公共领域宣传载体管理工作规定,规范信息发布审批程序,增强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及时性。
10.关于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示范缺位问题
整改情况。坚持规范开展学习,修订完善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明确工委中心组学习内容、形式、要求和管理等,切实提高学习质量效果,充分发挥领学促学作用。2017年以来,工委中心组均按要求制定了年度学习计划、专题学习方案,推动了学习规范化。2019年,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共开展学习x次,其中开展交流研讨x次。
11.关于工作责任压力传导不足,推动整改工作落实不到位不彻底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认真落实《x市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的实施意见》,加强对市直单位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情况的检查考核和通报。2019年12月,对市直单位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19年学习情况进行了检查考核和通报。同时,制定市直机关基层党建考核评价办法(试行)和年度实施细则,把市直单位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情况纳入年度党建考评内容,推动提高学习质量效果。
12.关于审核把关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进一步规范发展党员政治审查工作,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严格落实发展党员政治审查工作的指导意见。针对市民族宗教局党支部吸收的1名预备党员部分个人思想汇报及其所在党支部提交的政审综合材料未与时俱进体现党的十八大精神要求问题,经市民族宗教局党支部对该预备党员能否转为正式党员重新讨论通过,已批准给予该预备党员延长预备期一年的组织处置和决定给予该党支部通报批评,该党支部已作出书面检查并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13.关于发展党员不够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针对指导不力问题,加强业务指导,编印发放《发展党员工作手册》、《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图》,开展对xx等x个单位发展党员工作抽查。针对审核把关不严问题,加强审核把关,对报送工委审核(审批)的发展党员材料,审核发现的问题逐一给予出具书面审核意见,2019年共审核发展对象x名,逐一出具书面审核意见。针对全程纪实表未填写完整问题,加强审核管理,今后在预审时加强对全程纪实表的审核,发展党员工作结束后,将填写的全程纪实表复印件交工委统一编号集中管理。
14.关于民主生活会会前准备不够充分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对在2018年度工委民主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材料中,未就是否存在以权谋私、利益输送等问题作出说明的3位处级干部进行批评教育,督促立行立改,在召开工委巡察专题民主生活会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民主生活会时,相关人员就是否存在以权谋私、利益输送等问题作出了补充说明。坚持把会前准备作为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基础工程,制定工委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具体程序办法,进一步明确民主生活会会前各项准备工作和会上需要作出说明的各类问题,今后加强对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个人发言提纲审阅把关,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15.关于组织生活会开展不规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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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二是抓好后续整改,巩固工作成效。当前,工委巡察整改完成了集中整改阶段性任务,下一步将按照《整改方案》要求,持续抓好长期坚持工作的落实和阶段整改成果的巩固。对已经完成整改的,适时回头看;对尚未完成整改的,跟踪抓紧落实;对需长期坚持的,突出建章立制,并严格执行,发挥其效用,确保问题改扎实、改彻底、改到位。
三是落实两个责任,加强自身建设。通过持续抓巡察整改,进一步严格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不断加强工委自身建设,坚决防止灯下黑。坚持挺纪在前,强化警示教育,运用好四种形态。持续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推进机关内控制度建设,严格履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断深化和巩固拓展巡察整改成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xx;通信地址:xx;邮政编码:xx;电子邮箱:x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