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霞镇调委会首席人民调解员制度5篇

首席人民调解员制度方案

一、工作方式

每村聘请2名离退休干部、村级优秀党员或法律知识水平较高的村民为该村的首席人民调解员,义务对村里的较小的、一般的民事纠纷矛盾进行调解,同时协助镇司法所做好该村的矛盾纠纷信息排查工作。

二、首席人民调解员条件

1、政治上靠得住,思想上与党委、政府及村党总支保持一致;

2、为人正直,道德修养好,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水平;

3、在群众中有一定的威望,且群众反映较好;

4、有奉献精神,对村级调解工作热情高;

三、首席人民调解员的基本职责

1、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调解工作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的原则,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

2、坚持业务学习,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团结同志,尊重领导,服从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的领导管理,坚持调查研究,实事求是,公正及时地调解一般民事矛盾纠纷,防止矛盾激化

3、密切联系群众,认真听取群众意见,依靠村级、镇

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展工作;

4、热情接待当事人,争取矛盾不上交,做好所在村矛盾纠纷信息的收集、上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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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首席人民调解员”制度是新形势下实现司法行政工作“大调解”局面的一项重要探索,是建设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项基本要求,是加快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步伐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的一项实践活动。各村党支部、村委会、村调解委员会要积极支持配合,并努力探索“首席人民调解员”制度的建设,要搞好首席人民调解员的推选工作,切实选准、选好首席人民调解员,并充分发挥首席人民调解员在农村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中的作用。

附:

村首席人民调解员推选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