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检察院加强与人大联系的几点做法
主动加强联络,自觉接受监督
——**县人民检察院加强与人大联系的几点做法
近年来,**县检察院始终把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工作作为开展检察工作、促进公正执法的保障,在组织机构、制度建设、人员配备、工作协调等多方面采取有力措施,建立健全了工作网络和措施,把接受人大监督纳入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轨道,并采取多种形式,虚心征求和听取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组织整改,增进了人大代表对检察工作的了解、理解和支持,促进和保障了检察工作的健康发展。
一、领导重视,身体力行,营造开展联络工作的良好氛围
我院党组始终把加强与人大代表联络工作作为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促进司法水平提高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多次召开党组会,研究新形势下如何加强和改进与人大代表联络工作,统一党组一班人思想;将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同志调整充实到联络机构工作;在日常工作中,分管领导悉心过问,时刻不忘对联络工作的领导、督促和检查落实。尤其是检察长对每一封代表来信,都亲自批阅;每一次代表视察,都抽出时间参加;每一个代表意见和建议,都要求加强督办;每一份给代表的答复函,都亲自审核签发。如2006年县“两代”会期间,有代表反映铜鼓县排埠镇部分菇农购买了假石灰粉,造成香菇减产,要求赔偿损失。检察长在分组讨论中了解到此案后,亲自带领办案人员认真分析案情,随时督查过问案件进展情况。该案短时间内就审查终结,依法提起公诉。此案落实后,检察长又亲自向人大代表回复,受到了代表称赞。在院领导的身体力行下,我院各个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思想统一,认识统一,步调一致,接受人大和人大代表监督的意识进一步增强,全院上下形成了“尊重代表权利,接受代表监督”全院参与联络工作的良好工作氛围。
二、主动汇报,增进了解,为代表监督检察工作创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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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四、注重实效,讲求质量,认真办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
我院坚持做到规范办理和讲求实效相结合,办理工作与改进检察工作相结合,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结合。一把手检察长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实行办理工作责任制和流程化管理,采取多种方式对院各部门办理的建议进行检查、督办,严把质量关。一是督促承办部门“开门办案”,与代表见面、座谈,当面听取代表意见;二是及时通报办理情况,确保办理工作按期保质完成;三是加大协调力度,对代表反映较为强烈的建议主动召开协调会,共商解决办法;四是对答复意见实行“承办部门负责人——分管检察长——检察长”三级审核签发的把关方式,严把答复质量关。人大代表对我院办理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一县人大代表在征询意见表中写到:铜鼓县检察院的工作认真负责,对代表意见非常重视,表示感谢。一交通界代表在座谈中谈到,他就张某某的案子向检察院反映后,得到了检察院各级领导以及办案人员的高度重视,在此,对检察院做出的努力和工作表示赞许。一县人大常委会委员对我院建议办理工作作出了“依法办事、公平公正、迅速及时”的评价。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代表联络工作,推动我院人大代表联络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我院将从以下几个方面继续努力:一是不断健全制度,规范管理,建立代表联络的长效机制。不仅从认识上提高、升华,而且要从制度化、流程化的角度来规范代表联络工作,确保代表联络的效果;二是开拓视野,创新思路,采取多种形式拓宽联络渠道;三是诚信联络,增强代表联络的亲和力。始终坚持把联络工作的实际效果放在第一位,该办理的办理,该反馈的反馈,以诚信的态度取信于代表,同时在联络工作中注入人文色彩,切实增强亲和力,使联络工作充满生机和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