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经验交流会讲话稿
同志们:
2015年6月,中共中央转发中共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重要举措。为推动各级人大全面贯彻落实《若干意见》精神,同年9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召开了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座谈会。今天,我们召开推进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经验交流会,目的是总结两年来贯彻落实《若干意见》取得的成绩,交流经验,改进工作,把党中央决策部署进一步落细落实,推动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再上新台阶。
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贯彻落实《若干意见》取得明显成效
《若干意见》明确提出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重要意义、总体要求、重要原则和重大举措,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的高度重视,为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特别是县乡人大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两年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地方各级党委、人大,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钉钉子精神抓落实,《若干意见》贯彻实施取得明显成效。
——全国31个省(区、市)积极落实《若干意见》,全部出台了贯彻实施意见。各省(区、市)党委及时传达学习中央文件精神,专题听取省级人大常委会党组汇报,研究部署贯彻落实工作。2015年8月,江苏省委就出台了贯彻实施意见。截至2016年6月,31个省(区、市)都以党委名义印发或者转发了省级人大常委会党组的有关贯彻实施意见,结合地方实际将中央文件精神落到实处。云南先后出台了2份省委文件和22个配套文件。一些地方以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为突破口,对统筹推进地方各级人大工作和建设作出部署。吉林、宁夏、xz等16个省(区、市)党委召开人大工作会议或者县乡人大工作专题会议;广西召开加强人大工作和建设电视电话会议,将贯彻落实举措同步部署到市县乡。安徽、湖南、xq等地各市县党委也专门召开人大工作会议、出台相关文件。各省级人大常委会召开各级人大主任座谈会、交流会、读书会等,深入学习中央文件精神,部署推进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河南、海南、青海等地还就贯彻落实《若干意见》、推进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组织开展了专项督察。
——制定和修改了一批重要法律法规,确保《若干意见》提出的重大举措于法有据、顺利实施。2015年8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地方组织法、选举法、代表法的决定,贯彻落实《若干意见》精神,重点对县乡人大组织制度和工作制度、代表选举和代表工作等方面的相关规定集中作出修改。各省级人大常委会深入调查研究,根据中央文件要求和上位法规定,及时制定和修改了一批相关地方性法规。大多数地方修改了选举法的实施细则、代表法的实施办法等,福建等地还通过了关于县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名额的决定。半数以上地方制定或修改了有关乡镇人大或乡镇人大主席团的工作条例,一些地方还制定了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规定、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工作规定等。内蒙古一揽子修改了7部有关地方性法规。这些举措大大增强了相关法律法规的及时性、系统性、针对性、有效性,为贯彻落实《若干意见》精神,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提供了法律法规依据和保障。
——坚持从实际出发、有针对性地解决了一些长期制约县乡人大工作发展的难题。《若干意见》提出的许多重要举措,特别是加强县乡人大组织建设方面的举措,力度大、实招多。各地坚持问题导向,逐条研究贯彻落实措施,统筹解决县乡人大机构、编制等实际问题,加强人大领导班子建设,配强县乡人大干部,支持和保证县乡人大依法履职。北京、上海、江西等地还专门就加强县乡人大组织建设出台了文件。针对街道和开发区人大工作薄弱的问题,各地普遍设立了街道人大工委,天津、山东等地还积极探索在开发区、保税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等设立人大工作机构。针对一些乡镇人大职责错位、工作偏移的问题,各地的实施意见和相关地方性法规,普遍对乡镇人大主席团和主席、副主席的职责作出了明确规范,提出了具体要求。这些做法既积极主动、重点突出,又结合实际、求真务实,有力推动了《若干意见》精神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二、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呈现新气象新风貌
党的十八大以来,各地以贯彻落实《若干意见》为契机,按照总结、继承、完善、提高的原则,推动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有力保障了人民当家作主,加强了基层国家政权建设,巩固了党的执政基础,为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加强和改善了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
地方党委特别是县乡党委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个根本政治制度的高度出发,加强对人大工作和建设的领导,把人大工作纳入党委工作总体布局、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统一部署和推进。健全党委领导人大工作制度,普遍推行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联系人大、党委会议定期研究人大工作、人大向同级党委请示报告等工作机制。现在,地方党委一届任期内至少召开一次人大工作会议、每年专题听取人大常委会党组工作汇报、及时对人大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和重要问题作出指示,在许多地方已经常态化机制化。各级党委贯彻全面依法治国要求,重视发挥国家根本政治制度的优势,善于通过国家政权机关实施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支持和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人大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人大常委会党组自觉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主动向同级党委请示报告工作,充分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确保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确保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
(二)新一轮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实现风清气正
从2016年开始,新一轮全国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陆续展开。党中央高度重视这次换届选举。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要求确保选举工作风清气正、选举结果人民满意。各地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统一部署,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确保了换届选举工作有序进行。目前,29个省(区、市)的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已经完成,内蒙古、辽宁将在今年下半年进行。从各地反映的情况看,这一轮县乡人大换届选举有两个突出特点:一是风气正。各地深刻汲取湖南衡阳破坏选举案、辽宁拉票贿选案的教训,加强党的领导,强化警示教育,严密防范措施,严明纪律规矩,坚决抵制和纠正一切不正之风;切实加强换届风气监督,普遍成立督察组、督导组等,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对拉票贿选等违纪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充分发挥执纪问责的威慑作用。人民群众和社会舆论普遍反映,这一轮县乡人大换届选举规矩最严、风气最正。二是把关严。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把好代表候选人“入口关”的要求,严格人选标准,细化负面清单,规范提名推荐,强化综合考察,实行部门联审,落实审查责任,严格身份认定,加强代表资格审查,坚决杜绝身份失真、带病当选等问题。在组织选举过程中,各地认真做好选民登记、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投票等各个环节的工作,采取多种措施便利选民特别是流动人口参选,依法保障选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从选举结果看,代表结构进一步优化,代表素质进一步提高,一大批政治素质良好、现实表现突出、履职能力较强、得到群众广泛认同的人选当选为县乡两级人大代表。在此基础上,各地依法选举产生了县乡两级国家机关领导人员,国家基层政权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
(三)县乡人大依法行使职权更加到位
县乡两级人大深入贯彻《若干意见》精神,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积极依法探索,完善工作机制,创新方式方法,认真行使监督权、重大事项决定权、人事任免权等法定职权,更好发挥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作用,为推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作出了新的贡献。各地县乡人大会议更加规范,县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每年至少举行一次、常委会会议每两个月至少举行一次的要求基本落实。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一般每年举行两次的规定也在逐步落实,重庆等地探索推行了乡镇人大会议“季会制”。一些地方还通过制定和修改地方性法规,健全议事规则,创新议事形式,完善审议程序,充实会议内容,县乡人大会议质量明显提高。
依法行使监督权,是县乡两级人大最主要的经常性工作。按照《若干意见》要求和有关法律规定,县乡人大聚焦事关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有计划、有重点地加强监督工作,拓展监督方式方法,监督工作更有活力、更具实效。各地普遍把加强全口径预决算的审查监督作为监督重点,依法管好政府“钱袋子”,很多地方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浙江温岭推行参与式预算,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有序扩大公民参与,深化部门预算审查监督。广东、xx等地推进预算执行联网监督,人大对预算实施情况进行实时监督。黑龙江有114个县级人大常委会已实现和同级政府预算系统联网。四川等地的一些区县建立政府审计监督与人大审查监督相衔接的工作机制,审计查出的问题及整改和处理情况,由政府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并按规定向社会公开。在创新监督方式方面,县级人大普遍开展了专题询问和工作评议,“一府两院”及其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到会应询逐步常态化;一些地方还依法对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监督形式进行了积极探索和实践。
《若干意见》对人大依法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提出了明确要求。县级人大围绕民主法治建设、区域发展规划、城镇建设、重大民生工程、重大建设项目等,依法作出决议决定。一些县乡人大推行民生实事项目代表票决制,实行群众提议、代表票决、政府办理、人大监督,得到人民群众“点赞”。浙江55%的区县、45%的乡镇都开展了代表票决制工作。一些地方结合本地实际,细化了重大事项的范围及审议、决定、监督的机制。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工作越来越实,有效提升了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
各地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依法行使选举任免权相统一,确保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许多地方建立健全人选情况介绍、法律知识考试、任职承诺、宪法宣誓等制度,增强了人大选举和任命人员的宪法意识、责任意识和公仆意识。山西、陕西、河北等地还依法加强了对人大选举和任命人员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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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第四,要使人大成为有效担负起各项法定职责的工作机关。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打铁还需自身硬。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推动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完善发展,必须始终把加强人大自身建设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不断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能够有效担负起各项法定职责。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各级人大包括县乡人大的组织建设、制度建设等都有了很大进展。新一轮地方各级人大换届后,一大批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的同志到人大工作,一些地方还充实了具有法治实践经验的专职常委,为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奠定了坚实的组织基础。希望大家切实增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决心和信心,切实增强做好人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始终保持奋发有为、积极进取、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依法认真负责地做好本职工作,为推动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完善发展作出新的贡献。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学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和宪法法律,学习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各方面知识,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能力。各级人大常委会党组都要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加强人大党的工作和党的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明党的纪律规矩,持续改进工作作风,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第五,要使上下级人大工作形成整体合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立60多年来,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完善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这是党中央坚强领导的结果,凝聚着全国各级人大的共同努力。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高度重视推动地方人大工作完善发展,研究提出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若干意见,修改立法法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加强对全国县乡人大换届选举的调研,研究起草指导性文件等,这些都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动地方人大完善发展的重大举措。我们注重加强同地方人大的联系和交流,在认真总结以往历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健全和完善了相关工作机制。比如,邀请各省(区、市)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列席常委会会议;定期召开情况通报会,及时通报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有关工作情况;召开全国地方立法研讨会,总结交流地方人大立法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向地方人大征询立法意见;请省(区、市)人大协同开展执法检查等。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已经完成了全国2851个县级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的集中培训,从今年开始,计划再用2年时间,对换届后新任的县级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进行新一轮培训。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机构也通过座谈会、学习班等形式,加强同地方人大相关机构的联系和协同。今后,各级人大都要着眼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统筹推进人大工作,形成人大工作的整体合力,增强人大工作的整体实效。上级人大要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同下级人大的工作联系和指导,密切工作协同,开展工作交流,实现全国各级人大工作整体推进、同步发展。要加强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研究。
同志们。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开拓创新、奋发有为,不断提高人大工作和建设水平,为长期坚持、全面贯彻、不断发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