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城乡同治巾帼建功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城乡同治巾帼建功”活动的

通知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妇联,县直机关各单位妇委会、女职工委员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开展城乡同治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及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和国家卫生县城的总体要求,积极发挥妇女在城乡同治工作中的优势和作用,县城乡同治办、县妇联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城乡同治、巾帼建功”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发扬广大妇女爱美爱家、勤劳贤惠的传统美德和优秀品质,引导广大妇女从自身做起,积极投身“城乡同治、巾帼建功”活动,以家庭环境的整洁、健康、文明、和谐为标准,建设生态、文明、宜居新家园。

二、具体措施

各级妇联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迅速行动起来,集中力量,抓紧部署开展“城乡同治、巾帼建功”活动,以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形成强大的舆论声势,让“城乡同治、巾帼建功”活动深入每个家庭,引导家庭成员树立起良好的文明卫生习惯,打造清洁、美好的家庭环境。通过活动的开展,力争达到家庭环境明显改善,“居室清洁、物品整齐、环境舒适、身心健康”,促进家庭和谐与幸福,共同实现家庭与社会协调发展。

(一)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各级妇联要采取各种形式,充分运用各类宣传工具,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县妇联将发放一批城乡同治宣传手册

和宣传张贴画。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妇联要结合本地实际印发相关宣传资料,要将宣传资料发放到每一户家庭。要充分利用标语、画册、板报、橱窗,运用乡村大舞台等平台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家庭环境整治美化的良好舆论氛围。有条件的村(社区)可以组建文艺宣传队、腰鼓队等群众文艺宣传队,在广场、集市、村(居)民聚居地进行宣传演出,宣传家庭美德、文明新风,宣传家庭环境整治意义和具体做法,让广大妇女成为带动家庭成员积极参与城乡同治活动的主角,促进家庭美德、文明新风的形成。

(二)突出重点,强力推进

重点抓好“十个一”活动。一是层层召开“城乡同治、巾帼建功”动员大会,具体部署环境整治和创建洁净家庭活动;二是发放一份创建“洁净家庭”倡议书,倡导广大妇女主动维护环境卫生;三是发放一份环境整治、家庭美德知识宣传资料;四是与家庭妇女签订一份创建“洁净家庭”承诺书;五是有条件的村(社区)要组织妇女进行一次文明礼仪、家庭美德、垃圾分类知识的培训;六是开展一次环境卫生大整治专项行动,彻底清除卫生死角;七是要动员有条件的家庭开展美化家庭、绿化庭院行动,提高广大妇女的绿化、环保和生态意识八是各村(社区)要组织成立巾帼志愿者规劝队,走进家庭、街头、集市、社区,进行环境卫生文明劝导;九是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成立环境整治督察指导组,深入村(社区)进行具体督察指导,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整改建议,制定具体对策;十是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创建两条以上“巾帼洁净路”,每个村(社区)要评选出20-30

户“洁净家庭”示范户,树立一批巾帼环境卫生示范点,以点带面,整体推进。

各级妇联要结合当地较为突出的环境问题,创造性地开展贴近家庭、贴近妇女,有特色、见实效的城乡同治活动。在城市,要以创建文明县城活动为载体,发挥家庭主妇和妇女志愿者的宣传、示范、监督作用,增强保护公共环境意识,鼓励妇女在生活中简约消费,使用菜篮子、布袋子,拒绝过度包装,减少白色污染,不乱扔乱倒垃圾,不乱堆乱放杂物,提高生活质量和品位。在农村,要以城乡同治活动为载体,组织妇女学习新知识,提升综合素质,培养卫生习惯,彻底改变陋习。开展创建“洁净家庭”活动,通过活动进行互学、互评、互检、互帮,达到“房间亮化、居室净化、庭院绿化、环境美化”的标准,促进家庭生活环境的改善。

(三)加强领导,落实保障

各级妇联组织一定要充分认识这次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城乡同治、巾帼建功”活动作为妇联参与我县城乡同治工作的重要任务摆上议事日程,要集中人力、物力、财力,确保活动到位,务必狠抓落实、力求实效。真正做到统筹有力、推动有方、协调有序、整治有效。要认真研究制定各自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责任,细化任务,做到领导到位、措施到位、保障到位。

(四)检查督导,畅通信息

各级妇联要适时组织检查督导,通报情况,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对照标准,定期开展家庭环境卫生评比,选树活动典型,总结活动经验。充分发挥巾帼志愿

者规劝队、巾帼卫生监督员的作用,推动庭院净化、村庄绿化、环境美化。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制定“城乡同治、巾帼建功”活动实施方案并报县妇联办公室。并及时上报工作信息和工作动态。县妇联将联合县城乡同治办定期进行督促检查,并不定期到基层进行抽查。

县城乡同治办公室县

妇女联合会

201*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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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展阅读:关于开展全市城乡妇女岗位建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长妇赛字[201*]03号)

长沙市城镇妇女巾帼建功竞赛活动领导小组长沙市农村妇女双学双比竞赛活动领导小组长妇赛字〔201*〕03号文件

关于评选长沙市城乡妇女岗位建功

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通知

市“巾帼建功”、“双学双比”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区县(市)“巾帼建功”、“双学双比”领导小组,各区县(市)妇联、市直妇工委,各参赛单位:

近年来,我市“巾帼建功”、“双学双比”活动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妇女素质为宗旨,以构建和谐长沙、加快富民强市为目标,引导妇女岗位建功、立业成才,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典型。为彰显先进风采,激发创新潜能,团结引领广大城乡妇女积极投身创先争优活动,为我市实现“又好又快、率先发展”作出更大贡献,市“巾帼建功”竞赛活动领导小组、市“双学双比”

竞赛活动领导小组决定,在明年“三八”期间表彰一批长沙市城乡妇女岗位建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

(一)评选长沙市城乡妇女岗位建功先进集体60个

(二)评选长沙市城乡妇女岗位建功先进个人1、评选长沙市城乡妇女岗位建功先进工作者2、评选长沙市“双学双比”女能手3、评选长沙市“双学双比”十大农民女状元4、评选长沙市城乡妇女岗位建功标兵“三八红旗手”称号

二、评选范围

“长沙市城乡妇女岗位建功先进集体功”、“双学双比”活动取得显著成绩的区县帼建功”、“双学双比”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中产生;妇女岗位建功先进个人”在全市城乡妇女中评选,侧重评选基层干部群众。

三、评选条件

(一)长沙市城乡妇女岗位建功先进集体1、领导重视,组织健全,措施得力

2、把活动纳入本部门本单位工作计划,定期部署、检查、总结;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城乡妇女的积极作用,积极开展2

50名;20”在近两年来(市)

“巾帼建功130名,其中:50名;名;同时授予市级“巾帼建市直系统及“巾“长沙市城乡”、“双学双

10名,、在本地区、本单位、本系统中

比”活动,在帮助妇女创业就业,支持、推动妇女工作创新发展等方面事迹突出,成效显著。

3、加强部门协调,利用各自优势,在“巾帼建功”、“双学双比”活动中,切实为广大城乡妇女增收致富、岗位建功等方面提供政策、项目、信息、培训、技术等方面的服务

原则上要求获得过县级(含县级)以上荣誉称号。

(二)长沙市城乡妇女岗位建功先进工作者

1、政治坚定。努力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组织引领城乡妇女参与三个文明建设以及创先争优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2、工作创新。热爱本职工作,勇于创新,奋发进取,为本职工作创新发展出谋划策,积极协调,成绩突出。

3、服务有效。情系基层妇女,在“巾帼建功”、“双学双比活动中热心为妇女提供有效服务,成绩显著。

原则上要求获得过县级(含县级)以上荣誉称号。

(三)长沙市“双学双比”女能手

1、成绩突出。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获得农民技术员职称或“绿色证书”资格,在增收致富、创业就业等方面成绩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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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巾帼建功”、“双学双比”领导小组,各区县(市)妇联、市直妇工委,各参赛单位

抄送:省“巾帼建功”、“双学双比”领导小组,市委、市政府长沙市妇女联合会201*年8月3日印

(共印30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