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

为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明确党员教师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责任,使学校各项工作做到依法有效、求真务实、廉洁高效,促进学校教育事业更好更快发展,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责任范围对本人自身的党风廉政状况负全部责任

二、责任内容

1、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模范遵守各项党风廉政、监督制度,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并敢于同违法、违纪行为和腐败现象作斗争

2、加强自身的作风建设。认真学习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理论、法规,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与中央保持一致,廉洁奉公,扎实有效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3、严格执行党员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及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

4、重视自身八小时工作时间外的党员形象,对本人贯彻执行党风廉政情况进行经常性的自查自纠,及时纠正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自觉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

5、及时了解党内外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反映和意见,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积极协助处理

6、在模范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的同时,经常关心身边教职员工廉洁自律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并对当事人予以提醒、批评和帮助,促使其改正

三、党风廉政建设承诺

1、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执行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模范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单位各项工作制度,保证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2、按时参加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学习,积极参加党风廉政教育活动,定期向领导和主管部门汇报个人及本单位、本部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

3、正确履行教师职责,公正公平、秉公办事,不乱收费、不乱办辅导班,不吃、拿、卡、要。不利用职权上的影响和职务上的便利参与或者变相参与营利性经营活动。不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大操大办、借机敛财。亲属无利用本人的职权和影响力发生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规定的行为。

4、工作中不弄虚作假、谎报成绩,不利用公款大吃大喝、请客送礼、挥霍浪费。不接受可能影响公正公平原则的宴请、礼品馈赠或其他服务,不参加赌博等与职务、身份不相称的活动,不违反社会公德。

5、工作时间不上网炒股、打游戏及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

6、及时报告执行廉洁自律规定的情况,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

7、按时完成党组织交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范围内的各种事项

四、责任追究

1、中心校校长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党员教师、教育干部是自身党风廉政情况的直接责任人

2、责任追究。对发生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问题需追究责任的,按照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相关规定,按党纪、政纪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和处罚。

党支部负责人(签名):党员教师、教育干部(签名):

2017年9月

第二篇: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学区二○一三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学区

盖章(签字)

目标责任书学校:盖章(签字)

二o一三年二月

×××学区二○一三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书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入推进惩治与预防体系建设,认真落实《甘肃省教育系统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加强学校党风廉政建设,推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的开展,使各学校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履行工作职责,结合学区实际,特制定学区与各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一、责任目标

1.领导干部要带头廉洁自律,认真执行《廉政准则》以及其他廉洁自律规定。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无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确保全乡教育事业的和谐、稳定、健康发展。

2.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使之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格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强化规范办学行为。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建设,牢固树立育人兴教观念,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廉政勤政,遵纪守法。

3.切实加强师德师风建设。2013年作为“师德师风建设年”,师德作为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教师绩效考核、职务聘任、评优奖励的首要内容,实施师德表现一票否决制,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切实维护教师队伍的良好形象。

4.加强财务监管,坚决制止中小学乱收费。实行代收费公示制度,收费要开具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收费票据。加强学校财务管理,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不准设账转账,不准公款私存。加大对乱收费惩处力度,乱收费问题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学校主要负责人和责任人从严处理。

5.深化优质服务,提高工作效率。严格政务、财务公开制度,作出的

服务承诺要狠抓落实,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提高办事效率。

二、责任内容

1.严格实行“一岗双责”把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

2.全面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根据党风廉政工作特点,开展相对集中的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规范学校领导执政行为和教师的从教行为。

3.切实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领导干部要认真落实领导班子议事规则,自觉实行“三重一大”集体研究制度,确保决策公开透明。

4.支持依法查办干部(教师)的违纪违法案件,帮助排除查案工作中的阻力和干扰

5.认真推动本校惩治和预防体系建设各项工作。认真做好职责范围内的纪检信访工作,扎实推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切实维护社会和教学秩序的稳定。

6.严格执行县委、县政府关于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的各项规定,积极主动协调外来投资者和所办企业职工子女入托、入学问题

7.强化优质服务,认真执行《景泰县改进工作作风十项规定》和景泰县教育系统《八条禁令》,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坚决杜绝以权谋私的腐败行为,为全县经济建设营造良好人文环境

8.认真抓好校风教风整改工作。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通过召开学生家长座谈会及发放调查问卷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制定整改计划和措施,逐条逐项抓好整改和落实。

9.负责本校班子成员的监督管理工作,发现有违法违纪苗头时,及时提醒,问题严重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时向党组汇报

三、责任追究

对不认真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的责任范内履行职责,有下列

情形之一的,追究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1.对职责范围内发生的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不制止、不纠正,对上级交办的重大事项在规定期限内不能办结,致使党风廉政建设达不到要求的;

2.发现不稳定因素不及时化解而造成重大事件的;

3.职责范围内发生的违法违纪案件,致使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造成恶劣影响的;

4.默许、授意、指使、强令下属人员违反财经、审计、统计等法规,弄虚作假的;

5.对配偶、子女、身边工作人员严重违纪违法知情不管、不报或包庇纵容的;

6.对职责范围内发生重大违纪违法行为,不支持执法执纪机关依法依纪查处的

第三篇: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10分)

1、支部村委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研究安排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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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扎实开展效能监察工作。把效能监察贯穿于单位维修、生产、安全、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紧紧围绕工作的重点、难点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选题立项,针对效率、效益、质量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开展效能监察,充分发挥效能监察的监督、保证和预防作用,扎实推进效能监察常态化。

9、深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将工程领域、“小金库”、公务消费以及作风治理持续化、常态化;坚决遏制乱发奖金等行为,制止和纠正克扣截留工资、吃拿卡要等损害员工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规范管理过程,完善规章制度,发挥效能监察的监督、保证和预防作用,扎实推进效能监察常态化。

10、加大检查考核和责任追究力度。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的检查与考核,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对领导不重视、责任制不落实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问责。各单位本年度如有发生严重违法违纪案件的,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中实行一票否决。同时,各单位要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党风廉政建设的新思路、新举措和新方法,注重运用科学方法和信息技术等现代科技手段推进反腐倡廉工作,力求抓出特色,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