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区法院“和谐乡镇、和谐社区”共建活动启动仪式上的讲话

共建活动启动仪式上的讲话

刘玉祥

二o一o年六月十日

尊敬的各位领导、

同志们:

首先,我代表邗江法院全体干警感谢区委常委、徐圣龙书记,市中院王继荣副院长以及各镇、街道相关负责人来我院参加“和谐乡镇、和谐社区”共建活动启动仪式。区法院开展的“和谐乡镇、和谐社区”共建活动是由法院与乡镇、社区等基层组织确立共建关系,发挥双方优势,形成工作合力,预防化解纠纷、维护基层稳定、共创社会和谐的举措。现在,将我院开展“和谐共建”活动的相关情况向各位领导和同志们作一介绍。

一、开展“和谐共建”活动是实践的需要

邗江法院开展“和谐共建”活动,更多是源于现实问题的“倒逼”。我们在谋划这项工作的时候,也有同志提出顾虑,认为目前法院自身审判作务繁重、案多人少矛盾突出,还要把部分审判资源投入到“和谐共建”中去。但是经过其他地区法院的实践,以及我们的反复调研、论证,决定先行在公道镇、李典镇和邗上街道的五里社区进行试点,启动“和谐乡镇、和谐社区”共建活动。1主要是基于以下四方面的考虑:

第一,着眼于履行第一责任维护基层稳定的迫切需要。近年来,邗江经济飞速发展,社会交往的日益频繁和人口密度的增加,必然导致不稳定因素的增多。绝大多数矛盾纠纷源于基层,而基层的管控能力并不能够跟上社会的转型,“打官司”、“上访”成为矛盾纠纷解决的普遍选择,和谐社会的根基受到影响。基层党政组织面对大量涌现的矛盾,也迫切需要依靠法制手段来解决。“和谐共建”就是法院能动履行维稳第一责任,“送法下乡”,使基层组织能够依法决策、依法办事、依法化解纠纷。

第二,立足于确解法院自身案多人少的司法难题。近年来,邗江法院审执的案件数每年以近20%的速度递增,案多人少矛盾日益突出。此外,个案工作量也在不断攀升,案件复杂性加大,调解、协调难度增加,诉讼“走完全程”的趋势明显,案结容易事了难,涉诉信访居高不下。更为不利的是,审判任务的增长并未带来群众满意度的相应提升,司法公信力反遭质疑。对此,我们也采取了强化审判管理、审判力量向一线倾斜等应对措施,但毕竟内部挖潜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如果把案多人少看做一道难解的除法题,要想获得满意的答案,必须从减少分子即压降诉讼案件增量上寻求“突破口”。因此,“和谐共建”活动虽把部分司法资源投入到基层、投入到诉前,但却并未偏离执法办案第2一要务。

第三,服从于深入推进“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的现实要求。最高法院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着眼于解决当前法院队伍在思想、能力、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实际问题,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开展主题实践活动,不仅是上级法院的要求,也是邗江法院推动自身科学发展、提高队伍整体素质的客观需要。我们要以主题实践活动为抓好推动法官下基层、加强民意沟通,着力培养法官的群众意识,增强法官对群众的感情,提高法官的群众工作能力。“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强调以实践为特色,但从以往的经验来看,让法官偶尔下基层并不难,难的是经常下基层,更难的是经常下基层干实事。因此,这项活动能否开展得有声有色,切实抓出实效,关键就在于能否建立起推动和保障法官经常下基层的长效机制和实践平台。

第四,致力于推动城乡社会管理的创新。伴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大量“农民”正在变化的“居民”,社会管理方式也发生从偏重“单位”管理到偏重“社区”管理的变化,人民群众特别是广大农民群众对社会管理和服务的需求大大增加。定纷止争只是法院最基本的功能,构建纠纷的法律解决机制,从而为社会提供充足的解决纠纷的公共资源才是我们更高的价值所在。人民法院应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深入基层社会管理一线,主动参与城乡社3会管理的创新实践。

二、开展“和谐共建”活动的内容与形式

人民法院与乡镇、社区开展“和谐共建”活动,是要紧紧依靠地方党委政府,与共建地区相关部门以和谐共建为平台,信息共享,职能互补,关口前移,形成工作合力,将社会矛盾预防在基层,化解在基层。

(一)夯实组织领导,密切共建关系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邗江法院成立了“和谐共建”活动领导小组,由我本人担任组长,其他院领导为副组长,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由办公室具体负责共建活动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院制定出台了《关于推进“和谐乡镇、和谐社区”共建活动的实施意见》,并将“和谐共建”工作纳入部门绩效考核内容,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二是强化共建基础。通过法院与共建地区签订共建协议,实现共建机制在法院及基层组织各自体系内的细化分解,形成上下一致、逐级负责、层层落实的工作格局,切实把“和谐共建”活动纳入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轨道,确保相关工作责任落实到位,使人人肩上有担子,项项工作有着落。

三是强化相互对接。建立共建定向联络制度。法院将指派优秀法官担任共建地区的法律指导员,负责与共建地区联络和法律4指导工作。共建单位也相应指定共建工作联络员,负责与法院联络组日常联系沟通。建立共建活动例会制度。共建双方将每半年召开一次例会,并定期开展代表座谈会、工作通气会、社区恳谈、联合走访等交流活动。建立共建台帐管理制度。一种是共建地区案件统计台帐,专门对共建地区案件数量、类型、结案方式、诉调对接等内容作动态分析;另一种是共建活动联络工作台帐,着重反映共建活动开展情况。

(二)丰富活动内容,提升共建效能

一是坚持巡回审判,加强法制宣传。法院将选择典型案件或在共建镇(街道)、社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开展巡回审判活动,庭审邀请基层调解组织旁听、邀请人民调解员协助调解,也可在庭后及时就地组织基层调解组织及群众开展法律咨询与交流活动。法院成立法律巡回宣讲团,开设流动法律讲堂。制作法制宣传板报到各村、各居民小区、学校、企业等进行巡回展示,并通过发放、赠送法律宣传手册、典型案例汇编等形式,将法制宣传融入人民群众的日常工作与生活中。

二是强化矛盾排查,开展预警分析。积极开展矛盾纠纷会诊活动。对共建镇(街道)、社区的重点企业、小区,法院将主动送法上门,现场把脉,主动服务,及时将可能引发矛盾纠纷的因素解决在萌芽状态。开展社会矛盾纠纷专项调研。法院将组织专门力量,就共建地区突出矛盾、典型问题集中时间开展专题调研,

5形成专项调研报告,分析各类矛盾纠纷形成的原因,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为法院与共建镇(街道)、社区制定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的策略提供参考。建立矛盾纠纷通报预警机制。法院与共建地区建立多渠道、多层次、多主体参与的矛盾纠纷信息收集网,及时发现矛盾,掌握动态。共建双方根据矛盾纠纷的不同类别和程度制定不同的应急预案,力求将矛盾纠纷及时解决在萌芽状态,保证矛盾纠纷不扩大、不扩散。

三是畅通民意渠道,促进纠纷调解。开通法院信箱,设立法官接待日。在共建地区的社区、村、机关、企业设立法院信箱,并开设电子邮箱予以公布,指定专人负责群众来信的收发与处理。在共建镇(街道)、社区设立法官接待日,由法院领导或指定的法官定期进镇(街道)、社区接待群众来访和咨询,当面听取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深入基层,了解民情,改进工作。推进人民调解工作室工作,完善非讼解决途径。依照人民调解工作室的运作模式开展诉前调解工作,并与法庭、法院本部的人民调解工作室工作相贯通,实现资源共享、工作协作。

(三)加强联系协调,深化共建活动

要把“和谐共建”活动不断推向深入,地方党委政府的支持至关重要,地方党委政府是“和谐共建”活动的主要推动者,地方政府各职能部门与基层各自治组织、人民调解组织是主要参与者。人民法院要把和谐共建活动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离不开地6方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为此,在开展共建活动过程中,法院要紧紧依靠地方党委政府的支持,及时主动向地方党委政府报告共建活动的进展、成效与具体设想,听取党委政府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把共建活动真正推向深入。

三、开展“和谐共建”活动的预期效果

人民法院旨在通过“和谐共建”活动的深入开展,努力实现共建双方维稳促和意识进一步增强,纠纷预防调处网络进一步健全,法院和谐能动司法运行机制进一步规范,依法服务大局水平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满意度进一步增强,共建地区社会矛盾得到有效控制,诉讼纠纷少发,实现科学和谐发展。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共建地区诉讼案件数量明显下降,涉诉纠纷有效化解。区法院将通过“和谐共建”活动的开展,突出抓源头、抓基层两个重点来预防化解涉诉矛盾纠纷,将矛盾化解在发生地,使部分纠纷免于诉讼,实现共建地区诉讼案件的减少。同时,借助“和谐共建”平台,法院与基层组织,既各司其职又协调配合,将法院的法律优势和基层组织的政治经济优势融合为有效化解涉诉纠纷的整体优势。

二是共建单位支持法院共同应对现实难题。人民法院在诉前、诉中和诉后各个环节,向共建单位及时通报,必要时联合处臵、7合力化解,特别是对那些通过司法途径难以解决或是解决效果不理想的案件,积极争取共建单位出面协调相关部门,彻底解决难题。

三是使法官做群众工作的能力明显增强。“站在岸上学不会游泳”,坐在办公室里锻炼不出群众工作能力。共建活动的开展,将为法官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提供实实在在的制度保障。通过与群众的零距离接触,广大法官尤其是年轻法官,将对基层的实际情况有更多的了解,设身处地为当事人着想,不再把审判工作的出发点仅仅放在方便自己、减少工作量上,司法裁判的结果也可能得到群众更多的认可。

四是推动社会管理的规范与完善,切实维护基层稳定。我们将会以“和谐共建”活动为参与基层社会管理的重要阵地,更为注重研究基层社会领域里的法律问题,不断健全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分析研判机制,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充分发挥司法审判对社会管理的引导、示范、评价、规制功能,努力维护基层稳定。

各位领导,同志们,今天只是邗江法院开展“和谐共建”活动的一个开始,我们将在今后的共建活动中,依靠各级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不断总结经验和不足,努力适应区委、区政府和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新要求、新期望,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8将“和谐共建”活动引向深入,为邗江经济社会和谐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第二篇:在“共创和谐共享文明”启动仪式上的讲话在“共建和谐,共享文明”创建文明城市

主题实践活动启动仪式上的讲话

2011年5月6日

同志们。

“共建和谐,共享文明”创建文明城市主题实践活动,是

市委、市政府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是今年我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总抓手。此项活动的开展将对我市各项工作的和谐发展起到积极的推进作用。今天,我们在这里隆重举行启动仪式,全市各级各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开展这一活动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认清形势,加强领导,确保这项活动扎实有效地开展。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工作主动性

开展“共建和谐,共享文明”创建文明城市主题实践活动

具有极为重要的现实意义。各级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首先,开展“共建和谐,共享文明”主题实践活动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通过这项活动的开展,将进一步优化公共秩序、生活环境和社会服务质量;规范人们的基本道德行为,全面提高人们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将动员广大群众从现在做起,从我做起,从身边的点滴小事做起,讲文明,破陋习,树新风;引导群众积极参与文明创建活动,增强当文明人,做文明事的自觉性;将全面提升我市的文明程度,极大地促进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工作的开展。其次,开展“共建和谐,共享文明”主题实践

1活动,是提高我市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水平的需要。2008年,我市确立三年争创全省文明城市奋斗目标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的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去年我市获得了省级园林城市称号,我市争创全省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城市工作也通过了省文明委的验收。但是,我们也应该清醒地看到,当前经济发展形势日新月异,社会变革瞬息万变,社会对文明创建工作的要求,人们对生活环境和生活质量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为了满足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的需求,我们必须加大创建工作力度。通过创新性的工作、群众性创建活动等提升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水平。再次,开展“共建和谐,共享文明”主题实践活动是营造良好发展环境的需要。文明创建工作水平是一个地区总体发展水平的综合性体现,直接代表一个地区的整体形象。近几年,我市的文明创建工作为全市经济发展提供了强大的精神动力、智力支持和思想保障,促进了全市各项社会事业的迅猛发展。但是,在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如:群众参与创建活动的热情不够,创建工作水平不高、标准较低,开展活动不平衡;上次省文明委暗访组来我市暗访时指出:在城市次干道和城乡结合部还存在着脏乱差现象等。这些问题和薄弱环节的存在影响了我市的整体创建水平,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我市对外的良好形象和经济发展环境。通过主题实践活动的开展,有针对性地解决一些影响发展环境的现象和问题,将能够提高我市对外的良好形象,吸引更多的客商来我市投资兴业,促进我市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地发展。

二、明确职责,强化措施,市区联动抓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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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感谢各企业、各位农民朋友对此项活动的关心与支持,在这里给大家拜个早年,祝大家新年快乐、身体健康、生活愉快、阖家幸福。也祝xx县村企“和谐发展、创先争优”文体联谊活动取得圆满成功。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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