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发挥民商事审判职能保障民生思考
民生,我认为就是指人的生存权和发展权,关注民生,也是司法的一项使命,实践中我们要落实司法为民的便民措施,同时更要积极回应社会对司法的需求。
一、更新观念,提高认识
胡锦涛总书记深刻指出。维护人民权益,是党的根本宗旨的要求,也是做好政法工作的目的,坚持以人为本,坚持执法为民,把维护好人民权益作为政法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政法工作搞得好不好,最终要看人民满意不满意。最高法院王胜俊院长强调,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服务的根本宗旨和群众路线,坚持司法为民的宗旨,积极完善便民利民的诉讼制度和措施,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要求。
人民法院的民商事审判涉及面广,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存的方方面面。从婚姻家庭到赖以生存的土地,从企业的经营发展到改制破产,关乎人的生存发展权益,如何更好地发挥审判职能,关注民生,保障民生。我认为,必须转变思想观念,使思维适应新的形势发展,适应民生需求,增强社会责任感,适度地积极回应和开放,拓展服务的空间。近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其核心是以人为本。这是对民商审判的新要求,以人为本,和谐司法,以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为宗旨,将合法性与合理性统一起来,妥善调处各方利益,促进和谐。其次,要树立正确的纠纷解决观。我国国情确定了人民法院要以服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因此,必须把法院的工作置于经济发展大局中去谋划、去部署,为不同的市场主体提供一个平等的竞争发展环境,妥善审理涉及国企改制、资产重组和企业破产案件;依法审理好与社会诚信体系建、金融安全、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知识产权保护等相密切关联的纠纷案件。加强涉农案件审理,关注农业、农村、农民利益,推进新农村建设。再次,要有正确的群众利益观,关注民生,体恤民情,善解民意。努力畅通人民群众依法维权的渠道;尽可能多地以调解的方式,妥善处理婚姻家庭、相邻关系、债权债务、损害赔偿、劳动争议等涉及民生案,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对特殊困难群体采取司法救助措施,实现公平正义。最后,还要有化解矛盾的综合能力。民商事审判法官,必须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既懂政治,又懂法律。一个法院80%的案件是民商事案件,但目前民商事审判岗位上的法官仅占人员的四分之一,任务重、压力大、责任强,因此,必须提高综合能力,不能单看学历、看理论水平,更要看是不是熟悉国情、会不会做群众工作,能不能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有没有与人民群众深厚感情,要历经磨砺锻炼,提高做群众工作的本领。
二、服务民生,落到实处
(1)关注三农,保民生。**市是一个以山区面积为主,依托黄河发展的少数民族地区。农业是基础,人民法院必须立足本地的实际,发挥民商事审判职能,切实地贯彻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决定落到实处。坚持巡回审理,开避绿色通道,减轻民负,对涉及农业生产资料纠纷、农村承包合同纠纷、林业承包、土地流转等案件,突出“快”、“便”、“和”字,调解优先,力争案结事了,维护农村稳定和谐。
(2)服务地方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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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三、推行绩效考核,开展岗位练兵。通过开展竞赛活动,提高办案能力,提高工作效率,促公正,促管理,廉洁自律,公正执法。
三、科学发展,公正高效
近日,开展科学发展观学习实践活动,人民法院民商审判工作必须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宗旨,不断解放思想,紧密联系实际,满足群众利益诉求,规范司法行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关注民生,增强责任,主动积极服务,促进经济平稳发展。确保当事人在人民法院打一个公正的官司,公开公正地审理好每一个案件。科学管理,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既追求办案的法律效果,又重视社会效果,让群众听懂、满意、接受、认同。做到为民、务实、清廉,切实加强作风建设,以科学发展观为实践,推动人民法院民商审判工作取得更好、更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