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工作总结
2006年5月份以来开始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在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中,我院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坚定社会主义法治信念,提高执法能力,促进影响我院检察事业发展和不符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实际问题,不断增强检察机关干警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努力实践“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落实“加大工作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的总体要求,进一步端正执法思想,增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为构建尖山区和谐社会提供坚强的法治保证。按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院党组积极组织全体干警参加学习教育活动,现将学习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我院于5月12日召开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动员会,检察长作了重要讲话,对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作了全面细致的部署,并提出三点要求:
1、必须全面准确理解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要求和深刻内涵,深刻认识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的重要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深入扎实的搞好这次教育活动。
2、要突出重点,认真解决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相符的问题。
(一)、认真学习,强化理论武装。
(二)、突出重点,认真查摆问题。在查摆问题时,要突出四个方面:一是从执法思想、执法观念上找差距,从职业道德、执法作风上找差距,从执法水平、执法能力上找差距,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原则贯穿于执法实践,既提高觉悟,又解决实际(更多精彩文章来自“秘书不求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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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二、部署得当。6月4日市政法委组织全市部分干警听取省政法委下派的由省委党校、省行政学院、黑大的教授讲解了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内涵。通过听课使我们懂得,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马克思列宁主义关于国家与法的理论同中国国情和现代化建设实际相结合的产物,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与法治实践经验的总结。这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讲座,使我市广大政法干警更加准确的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深刻内涵,实现“执法理念进一步端正、执法能力进一步增强、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改革方向进一步明确、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满意程度进一步提高”的工作目标。6月20日,全省检察机关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宣讲团为我市检察干警作了精彩的报告。这次到我市院的宣讲团成员有省检察院干部教育处副处长陈玉庆,全国模范检察官、海伦市检察院监所科驻所检察室主任吴国友。在报告中,宣讲团成员将宣讲重点放在“践行”两字上,集中宣讲了在践行“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检察工作主题的实践中,如何认识和落实这些理念,进一步明确了这些先进理念对检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增进了检察干警加深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基本内涵的理解,增强了干警坚持中国特色检察制度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给我们检察干警上了一堂生动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课。
三、自学为主。针对我院工作任务重的特点,制定了以自学为主,集体研讨论为辅的形式进行学习。我们深入学习讨论了《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的决定》和中央政法委下发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读本》等有关材料,院里购买了笔记本和光盘,抽时间集中学习,每周检查一次笔记,到目前为止,学习笔记已达近万字。通过学习,人人联系自己的执法工作实际清理执法思想,人人参加一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考试。紧密联系思想实际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结合起来,使广大干警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紧密联系规范执法行为专项整改活动的实际,进一步促进公正执法;紧密联系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实际,推进政法工作的改革创新;紧密联系执法活动的实际,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深入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广泛开展平安建设,全面推进政法工作,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使广大政法干警真正在思想上搞清楚应该坚持什么、反对什么、防止什么。使正确的思想得到坚持,错误的思想得到纠正,模糊的思想得到澄清,不适应新形势要求的思想得到更新。在政法队伍建设上努力实现“六个进一步”和“四个明显减少”的目标“六个进一步”即:执法理念进一步端正;执法能力进一步增强;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改革方向进一步明确;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人民群众对政法队伍和政法工作的满意度进一步提高。“四个明显减少”即:涉法投诉案件明显减少;干警违法违纪案件明显减少;冷横硬推等粗暴执法的现象明显减少;执法不规范的行为明显减少。
四、典型引路,为了引导全体干警在实践中加深理解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在本职岗位上更好的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院党组决定通过“传达上级文件”与“先进典型发言”的有机结合对教育活动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动员会上,马丽娜、张春雷二名同志和渎侵局被推选出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代表,把自己“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工作事迹向全体干警作了汇报。这些发生在身边的先进事迹,对干警起到生动直观的引导示范作用。院党组要求全体干警以马丽娜等二位同志及渎侵局为榜样,紧密联系检察工作和自身实际,进一步加深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学习领会,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统一执法思想并指导工作实践,严格执法,尊重事实,遵守程序,切实做到依法、公正、廉洁,更好的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努力在自己的岗位上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为检察事业做出突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