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工作汇报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最高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全国政协各位委员提出意见。

20**年检察工作的主要情况

20**年,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全国检察机关认真贯彻党的**、**三中全会和**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工作主题,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充分发挥打击刑事犯罪等职能作用,维护国家安全与社会和谐稳定

针对国家安全面临的新形势、刑事犯罪的新情况和社会矛盾的新特点,全国检察机关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依法履行批准逮捕、提起公诉等职责,妥善化解矛盾纠纷,有力地维护了国家安全,维护了社会稳定,促进了社会和谐。

坚持依法打击刑事犯罪。把确保北京奥运会、残奥会安全顺利举办作为重中之重的任务,积极参与平安奥运行动,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认真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全力维护北京奥运会、残奥会期间社会治安大局稳定。积极参加反分裂、反恐怖斗争,坚决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依法妥善处理发生在拉萨等地的打砸抢烧严重暴力犯罪案件。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深化打黑除恶等专项斗争,突出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和毒品犯罪,依法严惩走私、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严重经济犯罪。全年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人,提起公诉**人,分别比上年增加3.5%和5.7%。

坚持对轻微犯罪落实依法从宽政策。着眼于加强教育转化、促进社会和谐,对涉嫌犯罪但无逮捕必要的,依法决定不批准逮捕;对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依法决定不起诉。对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并建议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或简化审理程序。对因家庭或邻里纠纷引发、当事人达成和解的轻微刑事案件,依法予以从宽处理。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采取适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办案方式,依法保障未成年人权益。

坚持把妥善化解矛盾贯穿于执法办案的始终。进一步畅通控告申诉渠道,完善信访工作机制,办理群众信访418633件次。深入开展排查化解涉检重信重访工作,加大督查力度,通过依法处理、教育疏导、救助救济,千方百计解决群众的合法合理诉求,努力实现案结事了、息诉罢访。共排查重点案件**件,已办结息诉1832件。最高人民检察院派出工作组对214件重大疑难信访案件进行督办,就地联合接访、组织复查,已办结息诉2**件;对**件反映司法不公的重点信访案件进行责任倒查,分别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建议有关部门依法作出处理。加强涉检信访分析、研判和排查,努力从源头上减少信访问题的发生,最大限度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深入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保障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认真贯彻党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部署,把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摆在突出位置,促进反腐倡廉建设,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司法保障。

着力查办职务犯罪大案要案。坚持“一要坚决、二要慎重、务必搞准”的原则,完善案件线索管理机制和侦查指挥协作机制,加强与执法执纪部门的配合,提高发现犯罪、侦破案件的能力。全年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犯罪案件33546件41179人,已侦结提起公诉26684件33953人,人数分别比上年增加1%和10.1%。其中,立案侦查贪污贿赂大案17594件,重特大渎职侵权案件3211件;查办涉嫌犯罪的县处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2687人,其中厅局级181人、省部级4人。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境内外追逃工作,抓获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1200名。

着力服务于经济社会科学发展。一是以集中查办城镇建设领域商业贿赂犯罪为重点,深化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最高人民检察院会同最高人民法院制定《关于办理商业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立案侦查涉及国家工作人员的商业贿赂犯罪案件10315件,涉案金额21亿余元。二是为保障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农村改革发展,开展查办涉农职务犯罪专项工作。立案侦查发生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农惠农资金管理等领域和环节的职务犯罪案件**件。三是为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开展查办危害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渎职犯罪专项工作。立案侦查非法批准征用土地、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环境监管失职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犯罪案件**件。四是紧紧围绕中央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的决策部署,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了《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服务的意见》,明确检察工作的着力点,积极主动做好服务经济建设的各项工作

着力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落实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要求,立足检察职能,重点围绕事关国计民生的重大建设项目以及职务犯罪多发行业和领域开展预防,分析职务犯罪发案原因、特点和规律,及时建议有关单位和部门堵塞漏洞、健全制度,共提出预防建议8239件。最高人民检察院就做好新增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向有关部门提出建议。广泛开展预防宣传和咨询,加强职务犯罪典型案例剖析,对国家工作人员进行警示教育。完善和推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共向工程招标单位、建设主管部门等提供查询**次。

三、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制统一

坚持检察机关的宪法定位,认真履行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职责,抓住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加大监督力度,增强监督实效。

加强刑事诉讼法律监督,重点解决有罪不究、违法办案、侵犯人权的问题。推动完善和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的机制,督促行政执法机关向司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3864件,比上年增加4%。对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刑事案件,督促立案20198件;对侦查机关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督促撤案6774件,分别增加15.9%和42.2%。对应当逮捕而未提请逮捕、应当起诉而未移送起诉的,决定追加逮捕20703人、追加起诉16679人,分别增加28.5%和28.8%。对不符合法定逮捕、起诉条件的,决定不批准逮捕107815人、不起诉29871人,分别增加7.1%和6.7%。对侦查活动中滥用强制措施等违法情况提出纠正意见22050件次,增加43.8%。把有罪判无罪、量刑畸轻畸重,以及因徇私枉法和严重违反法定程序影响公正审判的案件作为刑事审判法律监督的重点,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抗诉3248件,对刑事审判活动中的程序违法情况提出纠正意见2995件次,分别增加6.4%和14.5%。加强死刑第二审案件审查和出庭工作,探索开展死刑复核法律监督。

积极开展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法律监督,重点解决裁判不公的问题。适应民事诉讼法的修改,探索上下级检察院协调办案等机制,强化抗诉书说理,提高办案效率和质量。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判决和裁定提出抗诉11459件,比上年减少3%;提出再审检察建议5222件,比上年减少12.9%。对裁判正确的,重视做好申诉人的服判息诉工作。依法加强对损害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案外人利益的虚假诉讼的法律监督。对造成国有资产严重流失等涉及公共利益的民事案件,通过检察建议督促有关单位及时提起诉讼。

强化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法律监督,重点解决超期羁押和减刑、假释不当等问题。为切实防止罪犯逃避刑罚执行,维护被监管人合法权益,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关于监狱检察、看守所检察等四个规范性文件,加强和改进相关法律监督工作。着力纠正和防止超期羁押,落实羁押期限届满提示、超期羁押责任追究等制度,对超期羁押提出纠正意见181人次,比上年增加112.9%。探索刑罚变更执行同步监督,依法监督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4990人,增加34.6%;对侵犯被监管人合法权益等问题提出纠正意见116**件次,增加85.6%。

严肃查处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重点解决司法领域中的腐败问题。把监督纠正违法与查办职务犯罪结合起来,注意在诉讼监督中发现执法不严、司法不公背后的职务犯罪线索,依法查处涉嫌贪赃枉法、徇私舞弊等犯罪的司法工作人员2620人。

四、坚持执法为民,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努力践行执法为民宗旨,把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作为检察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关注民生,服务群众,不断从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出发改进检察工作。

注重保障抗震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四川汶川特大地震发生后,最高人民检察院坚决落实中央部署,组织全国检察机关全力投入抗震救灾。灾区检察机关和广大检察人员在自身受灾十分严重的情况下,千方百计救助受灾群众,克服困难尽快恢复正常工作秩序,依法打击抢劫、盗窃和故意编造、散布谣言等危害抗震救灾及受灾群众利益的刑事犯罪,严肃查处和积极预防救灾款物管理、恢复重建工程建设中的职务犯罪,保障抗震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顺利进行。

注重服务和保障民生。积极参加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抓住关系民生的突出问题加大法律监督力度。依法严厉打击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制假售假犯罪,起诉制售伪劣食品、药品等犯罪嫌疑人3320人,比上年增加21.4%。依法介入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重大食品安全事件调查,立案侦查严重失职渎职造成国家和人民利益重大损失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918人。最高人民检察院直接介入14起重特大事故调查,已立案侦查123人。加强对人权的司法保障,立案侦查涉嫌利用职权实施非法拘禁、报复陷害、破坏选举等犯罪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55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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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加强高素质检察队伍建设。扎实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切实加强检察机关领导干部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优良作风。开展全员教育培训,加强检察专门人才培养,提高检察队伍整体素质。制定实施检察官职业道德准则,强化职业道德约束。毫不放松地抓好自身反腐倡廉建设,建立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和检察人员执法档案制度,集中整治队伍中的违纪违法突出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保障严格、公正、文明、廉洁执法,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以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保障现代化为目标,深入推进基层检察院建设,加大对中西部和贫困地区基层检察院的支持力度,推动东西部地区检察机关互派干部挂职,认真解决基层面临的突出问题和困难,提高基层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水平,筑牢执法为民的一线平台。

各位代表,接受监督是检察工作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我们将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接受人民政协和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的民主监督,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和新闻舆论监督,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

在新的一年里,全国检察机关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振奋精神,扎实工作,以优异成绩迎接新中国成立**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