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组织生活会制度

为认真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和组织生活,运用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切实提高党内生活的政治性、原则性、战斗性,增强党员组织观念和纪律观念,加强党员教育管理,促进党的自身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央、省、市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总体要求

1.基层组织生活会应坚持自我教育为主的原则,遵循“团结——批评与自我批评——团结”的方针,通过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交换意见,沟通思想,互相帮助,达到纠正缺点、错误,消除思想和工作上的分歧,增进团结,加强自身建设,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的目的

2.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一般每年年中、年底各召开1次,年底的应结合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一并开展

3.基层组织生活会要以党支部为单位进行召开,原则上每名党员都要参加。党员领导干部不论职务高低,都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对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的党员,可通过灵活多样的形式组织(备注:材料来源“笔杆子素材”公众号平台,其他平台上传均盗版)参加组织生活会。对外出流动党员,可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参加流入地或流出地党组织的组织生活会。

二、会前准备

1.制定方案。各基层党组织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简要的组织生活会工作方案,确定会议时间、方式、参加人员及相关要求,报上级党组织审核把关,防止准备不充分、临阵打乱仗。

2.组织学习。围绕组织生活会主题确定学习内容,列出必读篇目。在召开组织生活会前,通过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方法,以专题党课、辅导讲座、大讨论等形式,组织党支部所有党员认真学习和交流,原则上不少于1天,其中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半天。学习要充分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着力解决思想认识问题,为开展批评做好准备。

3.征求意见。通过个别谈话、集体座谈、上门走访、电话交流等多种方式,深入征求党员群众对支部班子及成员的意见和建议。对征求到的意见和(备注:材料来源“笔杆子素材”公众号平台,其他平台上传均盗版)建议,要认真进行梳理,形成书面材料。涉及支部班子的意见和建议,要采取召开会议或书面送达等方式向支部委员通报;涉及党支部委员的意见和建议,由党支部主要负责同志如实反馈给本人。征求意见务必具体明确、有的放矢,防止空对空、搞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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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制定整改措施。根据组织生活会上反映的情况和民主测评以及群众所反映出来的问题,党组织和党员要认真研究分析,理清哪些是党组织要改的问题、哪些是党员个人要改的问题,明确责任主体。党组织及其负责人要形成整改措施,做到整改事项目标明确、途径明确、责任明确、时限明确,并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2.上报会议材料。组织生活会后,将会议情况报告、会议原始记录复印件、领导班子和个人征求意见汇总材料等上报上级党组织。会议情况报告的主要内容为会议的基本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情况、检查出来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

3.督促整改落实。要坚持问题导向,对照整改措施,加强监督检查,严格实行台账管理、跟踪管理,做到整改一件销号一件,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突出问题解决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