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创省级文明单位先进事迹材料

市中级人民法院现有在编干警156人,内设刑事审判一、二庭、民事审判一、二、三庭、行政审判庭、立案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等9个业务部门和办公室、政治部、研究室、纪检监察室、行政处、技术处、法警支队、机关党委、老干处等9个行政部门。2004年以来,市中级法院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抓好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紧扣市委“优化投资环境,主攻民营经济”和“建设美丽、富裕、和谐、强盛的社会主义新九江”的重大工作部署,围绕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司法环境两大目标,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积极开展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取得了班子的凝聚力、队伍的战斗力明显增强,工作作风明显改进,司法环境明显改善,办案数量和质量明显提高,群众的满意率明显提升的效果。2003年市中级法院荣获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严打整治斗争先进单位,九江市车辆管理先进单位,2004年荣获江西省法院系统司法宣传、执行工作、立案工作、司法行政装备先进单位,荣获九江市涉诉信访工作、纪检监察工作、车辆管理先进单位,荣获九江市委包村工作先进单位。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坚持依法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强执行、严管理的工作思路,把审判工作置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之中,坚持打击与保护并重,维护大局与保障权益并重,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并重,全面加强审判和执行工作。2004年以来,共受理一审案件395件,审结345件,同比上升28和23,受理二审案件1062件,审结974件,同比上升8和7。为我市的改革、发展、稳定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和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促进了我市三个文明建设。

在刑事审判工作中,坚持集中“严打”与经常性工作相结合,严厉打击与保障人权相结合,深入开展“严打”整治专项斗争,始终把打击的锋芒对准严重暴力犯罪、涉黑涉毒犯罪和多发性犯罪。舅舅绑架外甥案的主犯王刚、陈刚、“太子油饭”故意伤害案的主犯伍敏、龚震均被依法判处死刑,加大惩处职务犯罪的力度,审结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等案件75件,判处95人,其中副处以上干部7人,原副市长吕明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有力打击了犯罪分子,维护了社会政治稳定。在民事审判工作中,依法调整民商事行政关系,促进社会文明进步,注重维护妇女、儿童、老人和农民、知识产权合法所有者、劳动者的正当权益,弘扬健康文明的社会主义道德风尚。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判调结合”的原则,开展“百日调解”竞赛活动,妥善化解矛盾纠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市开发区向阳闸街道办刘家塘居委会的居民,为感谢法院公正司法,妥善调解,元宵节专程到市中级法院舞龙灯、送锦旗。稳重审理九江钢铁公司和宝钢集团人民机械厂等国有企业申请破产案件,与政府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有力推动国有企业改革。慎重受理和妥善协调新类型及敏感性案件,九江市西园拆迁户起诉九江市人民政府、市房管局拆迁安置补偿纠纷一案,经协调,原告撤回起诉。加强行政案件的审理。依法维护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支持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加大执行力度,努力化解“执行难”,维护法律权威和尊严。市中院有效发挥对全市执行工作的统一领导、管理、指挥、协调作用,坚持集中执行与常规执行相结合,规范执行秩序,完善执行机制,培植良好的执行氛围,取得了“三升一降一平”的良好效果,即案件执结率、执行标的额、执结到位现金额明显上升,执行积案数进一步下降,执行工作平稳发展,未发生一起影响社会稳定事件。市中级法院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323件,执结194件,执结标的额达3亿元,同比案件执结率上升6,执结标的额上升9,执行到位现金额上升11。2004年10月20日至11月20日,市中级法院采取集中人力、集中财力、集中时间、集中物质装备,集中执行基层人民法院报送的40件“骨头案”,共执结33件,部分执行4件,执结标的348.46万元,执行到位现金131.65万元。今年春节前,集中执行涉及农民工工资案件,及时将140余万元工资款发放到148个农民手中。

大力加强法院建设,努力提高司法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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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开展三个文明建设,树立了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

高度重视文明创建活动,形成了一把手总负责,党、工、团、妇齐抓共管机制。在抓好审判工作的同时,着力抓好文明创建工作,紧密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了详细的创建规划和实施方案,坚持做好“三个结合”,注重争创实效,努力树立人民法院良好形象。坚持文明建设与创造干警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相结合。加强办公大楼的建设。争取多方支持,想方设法筹措资金,中院审判大楼已于8月份破土动工,预计明年完工。加强物质装备建设。两年来共购置了十几台警车、数十台电脑、数码照相机和摄像机、复印一体机,创建了九江法院网站、成立了图书资料室等等,直接投入三百多万元,法院的办公硬件设施取得了明显改善,促进了法院工作的顺利开展。加强对办公环境的改善。大门口设专职保安值班,院外设公告栏、汽车停车场、自行车棚,院内大厅的鲜花、盆景定期更换,院内外卫生聘请专人做到每天早晚二次清洗,美化了工作环境,调节了工作情趣。加强法院文化建设。院里组建了女子健美操队、足球队,利用节假日开展了一系列如春节联欢、登山、拔河、合唱、组织老干部钓鱼比赛等有益活动,丰富干警的文化生活,增强了同志之间的凝聚力,营造了爱岗敬业的良好氛围。坚持文明建设与法制宣传,支持辖区工作相结合。组织干警自愿无偿献血,为失学儿童、孤寡老人等捐款数万元、慰问几十户贫困户、选派领导和骨干深入星子县白鹿镇大岭村、廖花镇仕林村帮扶,搞好村建工作,在人力、财力、科技教育等方面给予了大力支持。特别对仕林村的包村工作,通过建章立制规范了各项工作开展,帮助村民建了两个基地即500亩珍珠养殖和60亩的精养鱼池基地,调整该村的产业结构,提高了村集体经济收入和村民的收入。组织村民免费体检。投入近十万元并与村一起跑项目争取了数十万元项目资金,加大村基础设施建设,修了村支部办公大楼、建了村图书资料室、4公里的村级水泥公路,投资5.5万元为蓼花镇崔村村民援建自来水工程,开展送医、送药下乡,送课下乡等活动,受到了当地干部群众的好评。市中院机关党委、团委、工会、妇联利用三八、五一、五四、十一、元旦等节假日,上街深入社区义务提供法律咨询和普法教育工作;与九江电视台合办《法治九江》栏目,通过以案说法,增强群众的法制观念。坚持精神文明建设与创建文明楼院、争创“五好家庭”、“文明户”等活动相结合。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对宿舍进行美化、亮化,受到了市政府的好评。宿舍区配备了专职门卫,制定了环境卫生、安全保卫等各项制度,新公园的2栋宿舍被浔阳区评为文明楼院,全院大多数干警家庭被评为“五好家庭”和“文明户”。

法院创省级文明单位先进事迹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