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我区农村党员干部队伍中存在问题的调查与思考

针对我区反映农村干部的信访较多、案件较多及面临“两委”(村党支部委员会、村委会)换届的实际情况,*年三、四月间,我带领区纪委调研室的同志对我区农村党员干部队伍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危害、原因及应采取的对策进行了调查研究。

一、当前我区村级干部队伍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全区农村干部队伍的主流是好的,绝大多数农村干部是受到群众信赖和拥护的。但也必须清醒地看到,当前在我区农村干部队伍中确实存在着一些问题,有的还比较严重,必须引起我们的足够重视。这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以权谋私,贪污、侵占、挪用公款。某村原党支部书记张某与本村党支部委员一起,在本村旧房改造过程中,以低于售给群众楼房价格50%的“优惠价”,为自己购买楼房一套,张本人少付购房款24869元;此外,他还将本村三间简易平房以82.5元的月租费租给自己的女儿,由其女儿以1000元的月租费转手租给他人,从中获取不正当收入13020元。又如,某村原党支部书记金某,在本村出售住宅楼过程中,采取多收少交售楼款的手段,将两套楼房所售出的31万元现金,只拿出11万元交给本村财务入帐,其余20万元被金某据为已有。再如,某村原党支部书记赵某在经济活动中采取收入不入帐的手段贪污货款,他在将本村兴业公司的2.4吨羊绒卖给一外地人时,将所得10000元现金装入个人腰包;此外,他还在*年5月至*年8月的一年零三个月的时间里,以自家建房为由,先后三次从村财务室取走现金12万余元,直到*年10月上级党委查处他的问题时,这笔欠款仍未还给集体。以上所列举的村主要领导干部以权谋私,贪污、侵占、挪用公款,获取不正当利益,严重违反了党纪条规的有关规定,已被开除党籍,有的因触犯刑律,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了刑事责任。

2、索取和收受贿赂。某村原党支部书记张某以帮助村办企业联系业务、垫付费用为名,在不出具任何真凭实据的情况下,采取不签字、不盖章、不履行领款手续的办法,公然向本村三个企业索款4.2万余元,构成商业受贿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二年。这里我仅举了一个例子。需要指出的是,在土地出租、厂房租赁、工程招投标等经济活动中,群众对有的村干部向对方索要或收取“好处费”、“回扣”等现象的议论、反映还是比较多的,有的问题有关部门正在查实。

3、在财务上弄虚作假,私分、虚报、冒领公款。例如,某村原经济合作社社长姜某伙同其他干部及管理人员,利用两张现金付出凭证,巧立名目,私分公款,姜本人以自行车补助费3600元、工作服补助费2500元、星期日不休息补助费9690元、办理“农转非”工作加班费1710元、办理老年人退休加班费1140元的名义,一次就分得现金18640元。又如某村党支部书记张某,以“为农机手发工资、为村里购置摩托车”的名义,采取白条下帐的手段,冒领现金9600元,后经查实,张某所谓给农机手发工资、为村里购置摩托车,纯粹是他自己编造的谎言,他就是通过钻财务管理上的空子,利用白条下帐的手段来达到他侵吞公款的目的。

4、独断专行,官僚主义,失职渎职。作风不民主,遇事不同群众商量,不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独断专行,一言堂、个人说了算,甚至因官僚主义严重导致失职渎职,这种现象在一些村干部当中是比较突出的。例如,某村投资370万元上新项目,事前不做市场调查,不进行可行性研究和论证,搞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不仅造成了巨大损失,而且引起群众长时间的大规模集体上访。这些都是少数村级主要干部独断专行、官僚主义造成的严重恶果。

5、铺张浪费,挥霍公款。在这个问题上,尽管中央和各级党委三令五申,但仍有少数村干部置若罔闻、我行我素,利用公款大吃大喝,请客送礼,出入高级宾馆、饭店和高消费娱乐场所。如某村在三年时间内花去招待费多达316100元,其中用于吃喝招待194165元,送礼112879元。某村村委会主任武某以发展业务需要的名义用公款*0元给对方送礼,在对方拒收的情况下,武某竟将这笔公款据为已有。此外,还有的村干部利用公款随份礼,利用公款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学车费、电话费、手机费等。

6、违反规定,擅自配备交通、通讯工具、上保险。有的村主要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事前不向上级领导机关请示报告,擅自为村干部配备寻呼机和手机,甚至给每个村干部配备一辆摩托车。有的村在没有给群众上保险的情况下,擅自为村干部投保商业保险;有的村虽然给群众上了保险,但村干部投保的份额和险种都大大高于群众;还有一个村的原党支部书记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连个招呼都不打,私下用公款为自己投保了家庭财产保险。

7、违反社会公德,盗窃、赌博、。从群众反映和近几年有关部门查处的违法违纪行为来看,这种现象存在于农村党员干部当中是不争的事实。不仅经济发达的村子里有,就是经济还比较落后的村子里也有;一般党员干部中有,村级主要干部中也有,有的就发生在党支部书记身上。

8、在发展党员工作中,欺上瞒下,弄虚作假。例如,某村党支部书记在准备辞去该村党支部书记职务时,就把平时同自己关系比较好、谈得来的村民蔡某发展为党员,令人啼笑皆非的是该支部书记填写的支部大会通过的时间竟然比领取《入党志愿书》的时间提前了72天。这个支部书记随后又任命蔡某为该村经济合作社代社长。

9、侵犯群众合法权益,打击报复。某村一位主要干部仅仅因为群众对他有意见,向上级反映他的问题,该村干部竟然在村里的广播中宣布取消这几名群众的种树资格,并蛮横的说“你们几个人去了也不给钱”(按照村里规定,参加种树的人由村里发给补助)。这种行为,已经不是工作方法简单的问题,而是违反群众纪律、侵犯群众权益、依仗职权对群众打击报复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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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健全制度、规范管理,强化监督制约机制。当前,农村基层制度建设的重点应放在五个方面:一是村务公开制度。村务公开是村级民主监督的基础,没有公开,就谈不上监督。实行村务公开,要从群众普遍关心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入手,凡属村里的重大问题,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都应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形式向群众公开,即除了按有关规定每年两次向村民会议、村民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外,遇到突发的重大事项应随时向群众公开,听取群众意见,以保证公开的时效性。公开的内容必须保证真实性,不能摆花架子、走形式,搞假公开;不能犹抱琵琶半遮面,搞半公开;更不能借口维护稳定,拒绝公开。村务公开的重点是财务公开,它应包括财务计划及执行情况、各项收入和支出、各项财产、债务、收益分配、代收代缴费用、干部工资以及群众要求公开的其它财务事项。二是财务管理制度。主要应包括钱、帐分管制度;会计持证上岗制度;招待费限额使用及审批制度;年度预决算制度;民主理财小组制度;会计委派或村帐乡审、村帐乡管制度;乡镇定期对村级财务审计制度等。三是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目前有一种倾向,就是有的村的党支部书记或村委会主任的个人裁量权过大,不管事情多么重要、是否可行、结果如何,动辄就自己拍板,这种情况必须改变。村里的重大事项,如旧村改造、引进项目、大额度资金使用等,必须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经村级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决不能个人说了算。四是民主评议制度。为了加强对村级党员干部的民主监督,村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工作,都要由村民会议、村民代表大会进行民主评议或民主测评,通过评议和测评,一方面及时调整那些政治素质差、领导水平低、群众意见大的干部,一方面促进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改进工作、提高效率、搞好服务,加快本村经济和各项事业的发展。五是加强党内监督。要利用党小组会、支部大会、支委会以及各种专题民主生活会等形式,针对党员干部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大力发扬党内民主,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纠正党员干部中存在的不良风气,提高党组织的创造力、战斗力和凝聚力,更好地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3、切实加大村级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为了把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五届六中全会精神落到实处,解决干好干坏一个样,甚至出现“穷庙富方丈”的现象,有必要对村级干部实行任期目标经济责任审计。实行村级干部任期目标经济责任审计,是一种新的经济监督形式,它通过乡镇审计机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干部任期目标责任制的规定,对村级领导班子和主要干部在任期间履行职责过程中所应承担的财务责任、经济责任进行审查核实,并作出真实、客观的评价。这样做,有利于客观公正地核实干部任期内经营集体资产所取得的实际成果,防止少数干部虚报经营成果、骗取荣誉;有利于客观公正的评价干部任期内遵纪守法、廉政勤政情况;有利于及时发现和查处少数干部的违纪违法甚至经济犯罪行为,避免给集体造成更大的经济损失;有利于对干部的缺点错误早发现、早提醒,促其改过,从而最大限度地教育和保护干部,防止其因小错而酿成大祸;更为重要的是,通过实行村级干部任期目标经济责任审计,不但为我们选任干部提供了依据,而且促进了干部作风的转变,调动和保护了那些真正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的干部的积极性。这项工作可以同年度工作目标审计结合起来进行,其效果可能会更好一些。

4、加强监管,加大查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的力度。区纪委、监察局要把查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违纪违法行为作为办案的一个重点,严肃查处那些以权谋私、贪污受贿的案件;假公济私、损公肥私、侵吞公款公物、中饱私囊的案件;与民争利,严重侵犯群众利益的案件;作风粗暴,称王称霸、欺压群众的案件;弄虚作假、虚报浮夸、欺下瞒上、官僚主义、失职渎职的案件。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对乡镇办案工作的指导,加大乡镇办案力度,帮助他们掌握政策界限,改进办案方法,提高办案水平,做到保护改革者、帮助失误者、严惩违纪者,使腐败分子在党内没有藏身之地,为农村的改革、发展和稳定提供良好条件和有力保证。